蘇建函科〔2024〕19號
各設區市、縣(市、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建委),各有關單位:
根據《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關于組織申報2023年省級建筑產業現代化示范的通知》(蘇建科〔2023〕51號),經材料初審、現場踏勘、專家評議、綜合審定、公示等程序,確定2023年省級建筑產業現代化示范工程53個,其中裝配式建筑示范工程42個(含裝配化裝修示范工程),市政、村鎮、園林等建設領域示范工程11個,現予公布(詳見附件)。
各類示范創建單位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堅持目標導向,按照申報承諾,結合專家意見,完善技術方案,狠抓工作落實,確保2025年底前完成示范創建任務。要不斷強化過程管理,堅持問題導向,補齊短板弱項,抓好示范項目關鍵工序、重要部位和重點環節的質量控制,確保經得起實踐和歷史檢驗。要始終注重經驗總結,堅持結果導向,梳理和提煉示范重點、難點、亮點,同步完成影像資料的拍攝和整理,確保示范經驗可推廣。
裝配式建筑示范工程創建單位要樹立精品意識,加強設計方案合理性論證,完善與建筑產業現代化相適應的施工組織方式,引導施工企業研發與精益建造相適應的工藝和工法,強化預制構件進場、施工安裝、節點連接、密封防水等關鍵節點的質量安全管控。裝配化裝修示范工程創建單位要落實土建裝修一體化設計、同步報審和樣板間制度,推廣應用管線分離技術、集成化模塊化部品部件。
各類示范所在地建設主管部門要履行好監管責任,強化過程指導,加強統籌協調,及時總結經驗,促進示范創建水平提高和示范效應推廣。要做好示范中期評估,定期將相關信息匯總上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示范創建目標完成后,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將根據示范創建單位申請和設區市建設主管部門初驗結果組織專家評估,評估合格后命名授牌。如未能按期通過評估,將按《江蘇省建筑產業現代化示范工作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撤銷示范資格。
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4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