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稱: |
《江蘇省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實施細則》政策解讀 | ||
索引號: |
014000052/2025-00526 | ||
發布機構: |
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 文件編號: | |
生成日期: |
2025-03-20 | 時效: | |
內容概述: |
《江蘇省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實施細則》政策解讀
為進一步加強對建設工程質量檢測工作的管理,結合我省實際,研究制訂了《江蘇省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實施細則》,現解讀如下。
一、制定背景
黨的二十大提出“增進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質”任務,對建筑工程質量工作提出更高要求,工程質量檢測是保障工程質量的重要環節。為進一步加強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提升建設工程質量,貫徹落實住建部《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辦法》規定,結合我省檢測行業發展實際情況,起草了《江蘇省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
二、主要內容
《細則》分總則、檢測活動管理、監督管理和附則,共四章,三十條內容。
第一章總則,明確檢測適用范圍為本省內新建、改建、擴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等建設工程,涉及結構安全、主要使用功能的檢測項目,進入施工現場的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設備,以及工程實體質量等質量檢測活動。
第二章檢測活動管理,主要明確了工程質量檢測活動中涉及的建設、施工、監理、檢測機構等單位及人員應履行的義務和行為要求。檢測機構對檢測數據和檢測報告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對檢測活動進行信息化管理,保證檢測活動全過程可追溯。
第三章監督管理,建設主管部門對檢測機構的檢測行為實行動態監管,加強建設工程質量檢測過程管控,通過核查電子證照、“雙隨機、一公開”等方式對資質條件進行動態核查,對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依法實施行政處罰。
第四章附則,明確《細則》實施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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