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稱: |
《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公布2025年度第一批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的通知》政策解讀 | ||
索引號: |
014000052/2025-00617 | ||
發布機構: |
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 文件編號: | |
生成日期: |
2025-06-26 | 時效: | |
內容概述: |
《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公布2025年度第一批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的通知》政策解讀
根據《江蘇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省人民政府令第158號)以及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要求,我廳對現行有效的規范性文件進行了集中清理,并公布了清理結果。
一、清理結果
經本次清理,決定保留《關于調整燃氣經營許可證核發層級的通知》(蘇建規字〔2024〕2號)等17個文件,廢止《江蘇省前期物業管理招投標實施辦法》(蘇建房〔2007〕114號)等131個文件,修訂《關于印發<江蘇省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考核基地管理辦法>的通知》(蘇建規字〔2020〕3號)1個文件,新制定《關于印發<關于在全省國有資金投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招標中推進“評定分離”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蘇建規字〔2025〕4號)和《關于調整我省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出圖專用章樣式的通知》(蘇建規字〔2025〕5號)2個文件。
二、關于保留文件增設有效期的說明
本次保留的規范性文件,對部分文件印發時間早于2022年8月的,補充設定了5年有效期,其余文件繼續保留原有效期。
三、對此次修改、重新制定的文件說明
1. 《關于印發<江蘇省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考核基地管理辦法>的通知》(蘇建規字〔2020〕3號),本次清理僅對少部分條款作了調整。
2. 《關于印發<關于在全省國有資金投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招標中推進“評定分離”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蘇建規字〔2025〕4號)屬于本次清理中重新制定的文件,其原文件是:關于印發《關于在全省國有資金投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招標中推進“評定分離”工作的實施意見(試行)》的通知(蘇建規字〔2023〕2號),本次清理結合原文件實施情況,將試行文件轉為正式文件重新印發,繼續施行。
同時,對原文件少部分條款進行了調整完善:一是在第五條新增“定標委員會成員名單”作為定標報告內容之一,進一步規范了定標報告包含的內容,統一了檔案資料的格式。二是新增“推薦中標人的理由須包含依據定標標準各因素對各中標候選人的比較情況以及綜合評價擇優推薦中標人的理由”,細化了定標環節中確定中標人的具體操作要求,確保定標過程公正、公平。三是修改完善附件表格。
3.《關于調整我省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出圖專用章樣式的通知》(蘇建規字〔2025〕5號)屬于本次清理中重新制定的文件,根據《江蘇省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168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第十四條,結合我省實際,在充分吸收借鑒兄弟省市經驗做法和各有關方面意見建議的基礎上制發,為統一規范勘察設計市場行為監督管理、適應國家勘察設計資質管理改革要求的一項舉措,其原文件《關于更換我省工程勘察設計出圖專用章有關問題的通知》(蘇建科〔2007〕525號)同步廢止。
主要內容共6條,包括印章樣式、資質等級信息、刻制主體、監督管理等內容。一是明確出圖專用章樣式,包括圖框尺寸、字高、字體、印模顏色等,內容包含資質等級范圍、有效期,與企業資質證書保持一致,具有多項資質的工程勘察設計企業可刻制多個出圖專用章。二是明確出圖專用章刻制主體為企業,可根據印章刻制有關規定自行刻制,鼓勵企業使用電子簽章,并自行設定防偽標記。三是要求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加強監督管理。
文件鏈接>>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公布2025年度第一批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