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稱: |
《江蘇省其他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備案分類管理辦法》政策解讀 | ||
索引號: |
014000052/2025-00632 | ||
發布機構: |
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 文件編號: | |
生成日期: |
2025-07-03 | 時效: | |
內容概述: |
《江蘇省其他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備案分類管理辦法》政策解讀
(2025年7月3日)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江蘇省消防條例》《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管理暫行規定》(住房城鄉建設部第58號)(以下簡稱58號部令)等法律法規要求,進一步加強對其他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備案分類管理,規范備案行為,壓實主體責任,實現消防驗收備案精準管理,近期,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印發《江蘇省其他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備案分類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辦法》將于2025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一、目的和意義
根據《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暫行規定》(部令第58號)要求,對其他建設工程實施分類管理制度,分類管理目錄清單由各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制定;其他建設工程分為重點項目和一般項目,加強對重點項目的抽查,一般項目可以采取告知承諾制方式申請備案。江蘇作為經濟大省,城市更新任務重、既有建筑改造需求多,特別是新業態、多業態不斷涌現,現行消防驗收備案管理模式已經不能滿足社會經濟發展的需要。
二、主要內容
(一)《辦法》適用范圍是什么?
本辦法適用于本省行政區域內新建、改建、擴建(含內部裝修)的其他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備案分類管理。
(二)《辦法》主要包括哪些內容?
《辦法》主要包括項目分類、告知承諾、消防查驗、抽查制度、動態監管、事后監管等內容并附分類管理目錄清單,共15條。
(三)其他建設工程是如何劃分的?依據是什么?
其他建設工程分為重點項目和一般項目,主要根據建筑所在區域環境、建筑使用功能、建筑規模和高度、建筑耐火等級、疏散能力、消防設施設備配置水平等因素綜合考慮,科學、合理劃分。
(四)項目的消防驗收備案抽查比例分別為多少?
1.將達到一定規模、火災危險性相對較大的人員密集場所以及明火餐飲等火災風險突出的場所明確為重點項目,按50%比例抽查;
2.將申請局部驗收備案、未依法申報消防驗收備案以及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申請消防驗收備案,被發現弄虛作假行為等3類情形,重新申請備案時,按100%比例抽查;
3.一般項目,按5%比例抽查。
(具體詳情見《辦法》附件)
(五)采取告知承諾制方式申請備案的一般項目適用范圍是什么?抽查比例是多少?
1.明確一般項目可以采取告知承諾制方式申請備案,同時,既考慮既優化營商環境,又守牢消防安全底線的現實監管需要,1%抽查;
2.考慮加強結構安全的需要,明確涉及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變動的一般項目,不適用于告知承諾制。
(六)采取告知承諾制方式申請備案的一般項目,消防查驗有什么具體要求?
1.依法需要取得施工許可的一般項目,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申請備案的,鼓勵建設單位委托具備相應能力的消防審驗技術服務機構開展消防查驗,并出具消防查驗意見或報告;
2.結合《江蘇省建設工程消防審驗技術服務管理辦法》的規定要求,依法不需要取得施工許可的一般項目,可以由責任工程師協助建設單位開展消防查驗。
三、下一步應用
(七)《辦法》何時施行?如何管理?
1.《辦法》將于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9月30日;
2.根據58號部令要求,結合實際工作需要,消防驗收備案分類管理目錄清單由省廳實行統一動態管理,設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可以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報省廳審核同意后,適當調整特定類別項目的抽查比例。